南昌3月3日电(记者李菁莹)3月2日,记者从2002年江西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该省教育工作力抓的7大方面工作中,及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成为重中之重,被摆到首要位置。
尽管从2000年始,江西省开始实施新的《江西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教育事业费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包括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不得顶抵财政拨款”,改变了以往“各乡镇的教育经费、教师工资由所在乡镇负责筹措与管理”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使拖欠教师工资现象得以缓解。然而挪用、挤占教师工资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尤其在财政薄弱县,教师工资拖欠严重。据统计,至2001年该省累计拖欠教师工资达6亿多元。
教师工资被拖欠,不仅使教师不愿上课,人心涣散,直接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且制约了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
“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是搞好基础教育的基本保障,一定要下决心解决好”,江西省分管教育的副省长胡振鹏在“2002年教育工作会议”如是表态;省教育厅厅长漆权在会上反复强调,今年抓的第一件事就是教师工资发放。而这次教育工作会议也几乎成了各县市教师工资发放的经验交流会,大会发言的11个县市中,有多半专题谈及教师工资。
为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该省的各县、市、区将按照省里要求,成立教师工资发放监管领导小组,严格实行教师工资发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教师工资财政专户,实行“一保、二控、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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