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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非师范专业也可申请教师资格
200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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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4月2日消息: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面启动。没有通过教师资格认证的人员将不能上讲台授课。

  教师资格分为7类: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和高等学校教师。成人教育学校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办学层次,确定相应类别。

  今年5月份开始,我省将开展面向社会及学校其他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凡申请认定中专、高中及以下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高等学校暂时只接受本校拟聘任教人员的申请。

  从明年起,我省教师认证资格机构和依法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统一于每年4月份的第一、二周,10月份的第二、三周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应届师范毕业生可在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对申请者的学历有何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等教育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等教育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并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布的相当于技师以上等级证书者,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测试标准及办法,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测试。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非师范专业的社会人员如何申请教师资格?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由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证明;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初步审查;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试讲等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4.教师认定机构在30个法定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5.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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