奠基教育强国梦
——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三周年教师队伍建设综述
崛起的中国正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昂首迈进。把人口大国变为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中国梦的根本力量来自教育。教育梦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石,而实现教育梦离不开一流的教师队伍。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基、强教之源,发展教育须优先发展教师。2010年7月颁布实施的教育规划纲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3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大胆探索、锐意改革,瞄准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科学顶层设计、强力底部攻坚,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出新招、解难题、开新局。各级各类教师队伍的结构、素质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正在形成,为教育改革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战略定位 决策先行
教师队伍建设成为国家意志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关心广大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多次被摆上国家重要议事日程。
2010年7月13日,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信任、紧密依靠广大教师,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012年9月,国务院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教师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回应了人民群众和广大教师的关切,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论述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时,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开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收笔,凸显了教师队伍建设在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战略中的重要地位。
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也多次在不同场合,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1460多万名,他们工作在53万所学校,用自己的肩膀,扛起了2.7亿名在校生的教育体系,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建设好这支世界最大规模的教师队伍,事关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全局,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为了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重点解决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分别会同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编办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并启动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各地各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教师培养、准入、培训、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的系统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山东、甘肃、江苏、河南等省召开了全省教师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其他各省份正在抓紧工作,制定出台本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举措。
系统谋划 顶层设计
教师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如果没有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教师队伍建设很难有实效。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谋划,通过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推动教师工作管理模式转型,建立教师队伍建设质量保障体系。
一段时间以来,对于社会反响强烈的师德问题,教育部及时回应,要求对师德败坏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把极少数害群之马坚决清理出教师队伍,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依法严惩。
为了形成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教育部近日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并正在研制有关处理办法,拟划出“师德红线”,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行为,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在狠抓师德建设的同时,教育部门还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破解制约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大力推进教师管理制度创新。
——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这是保证教师工作质量的基础工作,教育部拟从教师专业素质、培养培训、管理服务和保障监督等四个方面,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达到世界水平的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2011年以来,教育部首次颁布实施了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以及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目前,教育部研制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已完成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将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于近期正式颁布。
——扩大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2011年以来,先后在浙江、湖北等6个省份推进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目前试点任务已见成效,为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办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在6个省份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教育部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省份,力争到2015年,在全国范围推广此项制度,率先完成国家层面重大改革项目。
——加快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2011年以来,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到31个省份104个地级市,受到当地广大教师好评。同时,启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在中等职业学校探索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
——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点。上海、山东潍坊、广东中山等地作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国家试点,在校长专业标准、校长职级设置与认定、校长任用和培养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2013年2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内容涉及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等6个方面60条专业要求。
——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政策。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职教教师队伍结构,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制定出台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完善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政策。
这些政策和举措全方位提升了教师管理科学水平,为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