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师范教育 > 教师新闻
专业标准: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南
2013-09-27    教育部

字体大小:

专业标准: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南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专业标准》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实施要求”三大部分组成,基本内容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3个维度,分为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教育知识、职业背景知识、课程教学知识、通识性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实训实习组织、班级管理与教育活动、教育教学评价、沟通与合作、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15个领域,细化成60条具体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作为实施职业教育教学的主体,不再参照普通教育教师管理,第一次有了专门的专业化标准。

  职业教育是一种类型教育,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任务。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职业教育。这次颁布的《专业标准》,是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合格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依据,对教师成长必将起到重要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它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改革与发展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教师培养有“章”可循

  《专业标准》是检验教师教育院校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师资是否合格的标准。《专业标准》对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素质做了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有了“章法”。教师教育院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专业标准》的规定作为培养目标,完善教师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设置教师教育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职业实践、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培养适应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胜任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的优秀师资。

  二、教师准入有“约”在先

  《专业标准》是跨入职业学校教师队伍门槛的最低准绳和基本要求。这一“门槛”要求若想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的人,必须达到《专业标准》明确提出的要求和具备的能力。根据《专业标准》,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准入标准,将《专业标准》对教师能力要求列入教师资格考核内容,遴选优秀人才加入职教师资队伍。严把教师入口关,做到教师准入“有约”,这是提高教师队伍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还要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专家解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 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 实施《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加快教师队伍建设
· 中职教师专业标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的职业准则
· 中职教师专业标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职业准则
· 教育部就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 《中职教师专业标准》 引领中职教师专业发展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