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师范教育 > 教师新闻
实施《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加快教师队伍建设
2013-09-27    教育部

字体大小: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确立了教师专业化的地位。这就需要教师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职业教育教师与普通教育教师不同,在实践中总结出“双师型”教师特点,但“双师型”教师只是对教师从教能力的要求,并不能代表教师专业发展的全部。教师专业标准对教师的专业伦理、工作态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及实践水平等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特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是教育部继2012年颁布实施《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以来制定的第四个教师专业标准。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各级各类教师既具有共性也具有个性。教师专业标准可分为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所谓通用标准,就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对各级各类教师统一规定的标准,即政策性标准;所谓专业标准,是指为教师制定的具体专业发展标准,包括教师专业伦理标准、专业知识标准、专业能力标准等内容,即业务性标准。中等职业教育不仅与普通高中属于一个层次,而且具有普及文化教育的功能,其教师专业标准与《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具有一致性。但职业教育作为一个类型,其教师专业标准更要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教育理念、教育对象、教学环境、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多方面与普通教育存在较大的差异。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职业学校教师需要树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人才和尊重技术技能人才的理念;职业学校学生更多具有形象性思维,教学中需要贯彻“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理念,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实习实训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关键环节,教师需要了解行业企业知识,针对学生实际,创设情境性学习环境;职业学校教师要求具有“双师”能力,要求教师具有与行业企业沟通的能力,能有效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校内外实践教学,并通过行业企业的实践有效地完善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是工学结合,教学采用讲练结合等多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仿真模拟是职业教育重要的实践教学方式,要广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设学习条件和环境;职业教育办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教师需要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需要具有市场竞争、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低碳生态等理念。总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职业学校教师的特色,把握这些特点是深刻理解和有效利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的关键。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专家解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 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 专业标准: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南
· 中职教师专业标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的职业准则
· 中职教师专业标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职业准则
· 教育部就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标准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 《中职教师专业标准》 引领中职教师专业发展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