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重庆市中职学校招生数、在校生数以及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数、在校生数的比例都一度下降,职业学校招生遇到了较大的困难。面对中职招生的严峻形势,重庆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改革力度,有效地实现了“扭亏转盈”。
强化宏观调控 坚持协调发展
根据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实际需求,重庆市坚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中职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比例始终保持在50%左右,并按此制定中职招生年度计划,纳入市政府教育工作考核目标。对普高、中职招生工作,在全市教育年度会议上统一部署,统一行文,统一要求,不允许“重普轻职”,顾此失彼,使区县、行业教育主管部门对中职招生工作始终保持高度重视。
改革招生制度 调整招生办法
调整办学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国重、市重中专和国重职高申办“五年制”、“3+2”、“3+3”高职教育或普通高校高职分院、教学点;积极促成重点中专、职高与区县职高、职业中专联合办学,其隶属关系、经费渠道不变,联合招生,分段办学,分段收费,分段管理,确保质量;在12所中职学校开展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改革试点,广泛适应学生对职校学制的不同需求。
取消指令性招生计划,实行指导性招生计划,允许有条件的中职学校自主招生。
试行春季招生。允许初中生在初三下学期开学时提前进入中职学校,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继续学完初中课程,初三下学期结束时参加毕业考试,按《义务教育法》完成初中学业,继续中职学习。去年5个试点区县春季招生13000余人。
放宽入学条件限制。允许学生先接受1至2年普高教育,再转入中职学习;允许农业、农村中职学校免试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学生;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生源封锁,允许跨地区选读、报考中职学校。
简化招生程序。由学生直接到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部分成人中专报名,学校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新生注册登记,纳入统一学籍管理和颁证管理。
减轻学生和学校负担。报读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部分成人中专,免收报名费、政考费、体检费、录取费,尽可能按低限收费;取消统一政考、统一体检和统一录取。
制定相关政策 拉动中职招生
重庆市政府决定,将每年新增的高校专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发展高职,并注意从“三校生”中招收高职新生。1999年全市高职学校仅对口招收“三校生”141人,2000年、2001年对口扩招高职新生达到3516人、6231人,分别是1999年对口招生数的25倍、44倍;全市统一组织了中职升高职考试;试行了中职保送生制度;开通了高职“专升本”、“本升研”的学习通道,初步构建了职教成才的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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