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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可以跨省招生
2003-03-12    记者 冯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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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做好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教育部允许东部地区和城市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与西部和农村地区开展合作办学、联合招生。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积极扩大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引导中职面向农村和西部地区扩大招生规模,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开展职业技术培训,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创造条件。

  中职招生专业的设置、调整要适应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特别要适应实施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需要。对于社会需求饱和的专业,要严格控制。

  教育部明确实行五年一贯制或职业技术学院与中职按五年制高职统一教学方案联合进行“三、二分段”培养的,其招生计划应实行单列,不得注册入学,由各地招生部门从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中单独划线,并按优先批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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