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部署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力争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
据了解,2002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达455万人,比2001年增加近60万人,增长15%,全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出现明显增长。教育部要求各地统筹规划十五期间高中阶段教育的整体发展目标,力争中职招生规模在2002年基础上有新增长,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做到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
教育部指出,各地要采取切实政策措施,引导中职面向农村和西部地区扩大招生规模,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开展职业技术培训,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创造条件。教育部强调加强东、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合作,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与西部和农村地区开展合作办学、联合招生。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由双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互协商确定。各地要建立相应机制,从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实施办法等方面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职)招生工作,以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要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将民办中职招生纳入中职招生工作中来。中职招生专业的设置、调整要适应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特别要适应实施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需要。对于社会需求饱和的专业要严格控制。各地要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降低收费标准等办法扶持农林等艰苦行业中艰苦专业的招生。教育部明确实行五年一贯制或职业技术学院与中职按五年制高职统一教学方案。联合进行三、二分段培养的,其招生计划应实行单列,不得注册入学,由各地招生部门从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中单独划线,并按优先批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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