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典疫情给职业学校教学秩序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正常进行带来的困难,日前,教育部就防治非典期间职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意义,充分重视非典疫情给工作带来的影响,真正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当作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坚持一手抓非典防治工作,一手抓教育发展的方针,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各职业学校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防疫工作的实际情况,创造条件,合理安排,做好毕业生的实习、学业考核、毕业鉴定、毕业证书发放、户口迁徙等毕业生离校的有关工作。对因疫情影响,中断实习,已经离开实习单位的应届毕业生,要从实际出发,调整教学和考核方式,完成教学任务。对因防治非典需要暂时不能返回实习单位的毕业生,要采取新的工作方式,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好有关问题。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等各方面的作用,密切掌握当前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满腔热情地关心、帮助毕业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正确的择业观对待就业。
《通知》强调,各地、各职业学校要集思广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千方百计地为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提供帮助。要加强与劳动、人事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和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广泛收集人才需求信息,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及时发布,为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在符合疫情防治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帮助毕业生联系用人单位,组织小批量、多批次、灵活多样的供需见面活动。要重视加强就业指导网络建设工作,积极建立人才就业网络。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组织各种形式的网上招聘,实现网上供需见面,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指导和服务。要认真组织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有学生在异地就业的学校要及时了解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防疫工作情况,保持与用人单位的密切联系。因受疫情影响,部分行业、单位录用学生情况出现了一定困难而已经签订用人合同的,学校要协助学生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协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尚未签订用人合同的,学校要主动介绍学生情况,促使用人单位尽快签订合同。
针对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通知》要求对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和暂时不能就业的毕业生,各校要继续予以关心,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力量,以便捷、高效、优质的工作和服务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积极稳妥地做好防治非典期间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有关毕业手续的毕业生,要适当延长办理手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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