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公布《2015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15年,全国已有17个省份实现中职学生全部免学费。
报告显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更加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延长至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由2年延长至3年整,继续攻读学位和因病休学期间实行财政贴息,提出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实施救助。江苏、湖南、山东等省份率先建立了还款救助机制。
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标准提高。2015年,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标准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
同时,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逐步推进。财政部、教育部和扶贫办等部门积极研究推进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工作。西藏、内蒙古、青海、四川、海南、湖南、广西、云南、宁夏等省份结合实际,制定了主要针对少数民族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政策。
中职免学费范围不断扩大。海南、上海、贵州、河南、甘肃等省份在中职国家免学费政策基础上,继续扩大免学费范围。截至2015年,全国已有17个省份实现中职学生全部免学费。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更加完善。上海、江苏、福建、广西等省份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范围,将政策覆盖范围扩大至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全部寄宿生。云南、新疆、内蒙古、青海等省份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加大资助力度。
报告还指出,针对建档立卡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资助更加有力。贵州、山东、重庆、陕西、甘肃等省份专门针对建档立卡学生制定了资助政策,北京、浙江、江苏、内蒙古、安徽、广东、山东、上海等省份针对孤残学生建立了资助制度,加大了资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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