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8月11日讯(记者 许丰 沈祖芸) 以“中国教育督导政策研究”为中心议题的第四届教育政策分析高级研讨会,8月10日至11日在上海举行。本次会议在总结我国教育督导工作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强教育督导政策研究,制定科学的督导政策,推动“十五”期间教育督导工作开拓创新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本届研讨会由华东师范大学和国家教育督导团联合举办。
教育部副部长、国家总督学王湛到会并讲话。他在回顾我国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取得的巨大成绩和丰富经验,提出当前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任务之后,着重阐述了现阶段教育督导政策研究应关注的几个问题,即督政和督学相结合、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和教育督导如何加强自身建设。
王湛指出,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是中国教育督导政策区别于其他国家督导政策的显著特色。从本质和长远看,督导应以督学为本,即督促学校依法治教,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当前要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治本之策”的督导工作,落实“一保二控三监管”。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在“两基”实现之后,在继续做好督政工作的同时,可以逐步向以督学为主过渡。促进督政与督学的结合,必须建立区域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对普通中小学的督导评估两项基本制度,并且围绕这两项基本制度制定相应的政策。
王湛提出,要使教育督导真正发挥导向、规范和制约作用,必须高度重视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一是通过督导通报、公报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使教育评估结果成为被督导单位改进工作以及考核政绩、评优评先、分配有关专项经费等的依据。
王湛说,加强教育督导自身建设的政策要以机构、队伍建设为前提,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作风建设为保证,整体推进。要按照编制规定配备督导人员,严把督学入口关,同时加强培训,努力提高督学素质。国家和地方都要继续推进教育督导立法进程,使教育督导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在督导建设上,要推动信息技术在督导评估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县级以及县级以上督导部门要通过网络互联互通,实现督导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督导评估结果。王湛热切期望加强督导自身建设政策研究,从而指导和推动我国督导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既有政府部门的主管领导、各级教育部门的负责人、教育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工作在督导一线的督学,还有来自澳门、日本等地区和国家的学者。他们就教育督导职能的理论与实践,教育督导主体与职能工作方式、运行机制,中小学校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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