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西宁召开的全国教育政策法规处长工作座谈会提出,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要服从服务于教育创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与会人员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各地教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分析研究了当前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就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提出了思路和任务。
会议认为,过去几年中教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出现了新气象。一是各地普遍重视并加强了教育政策研究工作,开展了前瞻性研究,教育政策研究工作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教育法制工作取得新的成绩,教育的地方立法工作得到普遍重视,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推进,教育执法及监督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加大,普法工作积极开展。三是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的机构得到健全,目前省级教育机构中除个别省、自治区外,基本上都设立了单独的政策法规处,一些计划单列市和高校也成立了政策法规机构。
会议提出,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也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严峻挑战。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教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必须努力提高“三个认识”: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和教育创新的认识,提高对在新的形势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提高对教育形势的认识,全面、客观、准确地把握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教育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三是不断提高对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抓紧抓实。要就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就热点、难点和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研究,认真研究如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力推进教育创新;要切实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做好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地方配套立法工作,大力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实施“四五”教育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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