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种好督学“责任田”
——督学责任区湖南试点引发的思考
督学进课堂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某小学因一名教师体罚学生,经当地督学查实,报告行政部门,年终评比时,这所小学由长沙市示范小学降为合格学校。
长沙红卫小学教师胡乐迈,刚一毕业被安排教一年级语文,无法适应。当地督学便盯着他的课听,一次次的反馈使胡老师迅速提高,成长为教学骨干。
进入新世纪以来,天心区新建住宅小区近百个,但基本上未履行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责任,入住新小区的孩子大量涌入区里原有的中小学、幼儿园,大班化愈演愈烈。几位督学就这一问题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情况,和有关干部职工与开发商逐一谈判。当年,开发商们共拿出1300万元学校建设配套资金。
这些让长沙市天心区的老百姓津津乐道的故事,发生于天心区探索督学责任区制度之后。作为我国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最早的试点之一,天心区2006年开始创新督导机制,将全区学校划片分块管理,由专职督学耕种各自的“责任田”,监督评估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相结合,使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日益提升。
2009年,湖南在全国率先将督学责任区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铺开,使这项制度在富有改革精神的三湘大地显现出旺盛的活力。
湖南探索的经验如何?曾经历的困境带给我们怎样的启示?又面临着进一步发展的何种难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教育部在今年的工作要点中提出建立健全推动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教育督查机构和体制机制,推广建立督学责任区经验。在此背景下,我们希望通过对湖南探索的梳理,为教育督导制度的健全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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