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虹艳)青海省扫除文盲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决定从今冬起,连续3至5年,利用冬春农闲时节在全省农村集中开展“扫盲月”活动。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以县为单位,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乡、镇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对15岁以下的文盲,由当地中小学负责,对其进行补偿教育,使其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或达到个人脱盲标准;对15岁以上、50岁以下的文盲,要做到有一个扫除一个。要特别重视妇女文盲的扫除工作;鼓励50岁以上的文盲积极参加“扫盲”学习。“扫盲”形式应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自学与包教结合、学文化与学实用技术结合、白班与晚班结合等多种形式,不拘一格,因地制宜。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组织得力的干部下到基层,下到“扫盲”工作第一线去指导工作。要把“扫盲”工作和农(牧)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结合起来,把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当前开展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教活动结合起来,与科普推广工作结合起来,与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牧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要让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长才干。通知同时要求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扫盲月”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履行督政职能,发挥督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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