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5月份,湖北省在试点基础上开始推行“双证”之间的互认,对全日制在校学生实行“一教两证”,即同时颁发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对社会人员实行“证书换文凭”,即持有一种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时限不超过6年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将职业资格证书折算为学分,达到规定即可获得相应的文凭。这样的措施是极不寻常的,不光国内没有先例,而且在国际上也闻所未闻。那么这种做法到底有没有科学性呢?
沙龙在座:
孙 倩 北京邮电大学学生
李先生 北京大学毕业生办公室教师
朱先生 东城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陈 强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师
●孙倩:
我不很赞同这种做法。毕竟,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是不同的,二者不能转换,只能互补。当然,同时具有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就业时有很强的竞争力。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采用证书换取文凭的方法,我觉得不妥。复合型人才不是这样简单“换”出来的,应该还有更好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在学历教育的同时进行适当的职业教育。而针对社会上有职业技能而无学历的人,高校可以放低门槛,给他们读书的机会以弥补学历低的不足,但要求是不能放松的,否则对辛辛苦苦考试过来的学生也不公平。鉴于现在的教育体制,社会重视文凭是有理由的,但不能走极端。
●李先生:
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是有很大区别的,职业教育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技能培训,择业的对象也比较集中。相比之下,学历教育更广泛、全面,包括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人格塑造、心理培训等,就业面也相对较宽。所以说,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教育部最近增加了“高职”,就是为了区分二者。我认为湖北的做法有欠考虑。
在社会方面,我想不能笼统地说重视文凭,这是不科学的。不同的岗位需要不同的人才,每个职业都是根据需要挑人的,有些专业部门可能看重某项专业技能,不需要综合型人才,而且它的报酬也比较适合只受过职业教育的人;另一些部门可能要求就高一些,更愿意接收有潜力的复合型人才,即使还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的岗前培训。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这种“双证融合互认”的做法,我想对于在校大学生的就业,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影响。现在的大学教育比较注重综合培养,在学历教育之外也有一定的技能培训,而且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培训,这都是有好处的。
●朱先生:
中高等职业教育颁发的职业证书代表一种职业能力,本应该是与学历相联系的。职业教育涉及领域很广泛,像××师、××员,多是属于管理性质的。在国外,职业教育体系比较完善,一般都有与学历相对应的职业证书,职业人员的待遇对应、落实得也很好,工人八级与工程师享有同等待遇。现在很热门的MBA,其实就是介于学历和职业之间的高层管理人才的培养。英国行业协会则有一套非常科学的考评制度,他们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就很有权威性。
应该说,职业教育在我国起步、发展都比较落后。首先是缺乏合格的职业教育师资。严格地说,现在从事职教的老师绝大多数是不合格的,因为他们不具备对学生进行真正的职业教育的能力。职业教育包括对学生技能的培养,还有对团结、合作、竞争等意识的培养,而现在的老师还不能从单纯的文化教育中脱离出来,造成现在的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没什么区别。
第二,职业教育体系很不完善,对职业人员也没有科学的测评方式,所以职业人员的待遇不能很好地对应、落实。
第三,社会对职业教育不够重视,使得职业教育在硬件方面也跟不上,而且人们存在这样一种偏见,认为职业教育是次一级的学历教育,只有考不上大学才会考虑职业教育,这是错误的。从整个国家的角度来看,从事文化、科学研究的人员毕竟是少数,多数人最终还是向职业人员的方向发展。所以,现在多数人都挤向大学,认为上了大学才有前途,是很盲目的。
湖北的这种做法,对于提高社会对职业资格的认识,对于职业教育的发展都是有帮助的。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和国家重视职教一样,是向国际接轨的一种表现,应该予以支持、鼓励。
●陈强:“双证互认”肯定是不行的,与国家的教育体系不相符。职业教育属于函授教育体系,而学历教育则属于国民教育体系,二者之间是不能随便转换的。而且,在国内,受职业教育的人员的基础是不明确的,这对于能不能接受相应的学历教育有很大影响。在一些发达国家,职业学院是大学层次的,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员具有高中学历,在这个基础上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转换是可以实现的。而我国缺乏这样的条件。我不知道湖北是什么情况,就北京来说,义务教育已经到了高中水平,但是市民整体素质还不能保证。湖北的做法很理想化,但理想在实际中往往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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