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2月24日电(记者曹光晖)记者从湖南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1998年以来,湖南省高校共有192名党员干部受到查处。其中,由省纪委、监察厅直接立案查处的校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就有22起,内有4名领导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湖南省纪委调查分析,从已揭露的情况看,高校的腐败行为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在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中收受贿赂、回扣,在省纪委直接查处的22起案件中,有9件涉及这方面的问题;二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有的高校不经集体研究,违规动用教育经费或向外借出巨额资金,致使大量资金无法收回;三是收受和赠送红包礼金,有的高校领导无视中央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所送红包礼金来者不拒,还有的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四是乱收费、乱办班,在招生录取中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五是失职渎职,有的高校对二级院系和基层单位违反国家高等教育基本制度的办学活动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以办学形式多样化为借口予以纵容;六是生活作风腐化,近两年多来高校系统就有4名厅级干部因生活作风方面出了问题受到纪律处分。
此外,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定、成果评选中弄虚作假,利用职权为子女或亲友经商提供便利等现象,在一些高校领导干部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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