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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的“准个体户”
2003-07-23    记者 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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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广州工业大学一个应届毕业生,将为争取创业的无息贷款与一家企业老板面谈;首都经贸大学一个应届毕业生,也将在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分局领到乐器销售“个体户”的营业执照。

  今年是高校扩招后本科生毕业的第一年,加之受非典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有数据说,目前全国尚有100万余应届毕业生正焦急地走在求职的路上。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国务院办公厅今年5月29日发出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消息6月18日见诸报端后,在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有什么反响呢?记者决定寻找准备自主创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优惠政策到基层“有个过程”

  7月11日上午,广州《信息时报》记者陈栩云陪同想成为“个体户”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小陈到广州天河区工商分局,了解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咨询台的工作人员说,没听说过什么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当陈栩云提及媒体已多次报道这一优惠政策时,这位工作人员却回答:“反正现在我们没收到上头的指示。”

  面对工作人员的回答,早上还壮志凌云的小陈像被泼了一盆冷水。陈栩云又致电其他区工商局求证此事,发现各工商部门都不了解,也没有具体实行。

  7月17日,本报记者就应届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询问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司登记指导处处长左军。

  他告诉记者:“文件已下发一个月了,但各省市工商局领导要经过研究后,再根据当地情况起草文件下发,这要有个过程。”

  他说,这段时间也接到五六个省市大学生打来的电话,了解到有的省市没有及时将优惠政策贯彻到基层。“国务委员陈至立对此有过批示,我们最近也正在催,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不折不扣地落实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如发现基层工商机关未执行的,可向上级工商机关反映”。

  记者又电话采访了广东省工商局企业登记处的谢处长。提及小陈“碰壁”的事,他说,省工商局6月底就将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转发下去了,但7月2日至11日省工商局给下属3级工商局局长办班,可能会影响这一政策的执行。不过,目前全省范围内都已执行了。当记者问及广州市是否有应届大学毕业生注册个体工商户成功时,他让记者与广州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处吕处长联系。

  吕处长告诉记者,采访必须通过该局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的叶科长。叶科长让一位姓李的先生转告记者,要传真一份有采访内容的报社公函。记者把公函传过去后,等了许久再打电话过去,对方称正在找局长审批。再等,李先生终于来电说:“领导指示,没有接受电话采访的规定。”

  找不到担保人,贷款难落实

  吃了广州市工商局的“闭门羹”,7月21日,记者找到了陪小陈咨询的广州《信息时报》记者陈栩云,想了解目前小陈是否注册成功。

  据陈栩云介绍,小陈是广州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的毕业生,一心想自己创业———在大学城附近开一家家教中介机构。小陈是广州人,家境不错,但他不想用父母和亲戚的钱创业,就想到了贷款。

  陈栩云说,目前广州各银行都没有针对大学生创业的贷款。他陪小陈到了工商银行咨询,小额贷款和信用贷款似乎还可以。但小额贷款两万元,需要工商银行一位职员作担保;信用贷款最高可贷到5万元,却需要处级以上公务员担保。小陈认为,他这样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人际关系有限,根本不认识什么公务员或者银行人士,找不到担保人,看来贷款也是没戏。“碰壁”后,小陈曾向陈栩云抱怨,尽管政府多次重申鼓励大学生创业,但创起业来,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么容易。

  陈栩云告诉记者,他的稿子7月中旬见报后,接到两家企业老板的电话,表示非常同情小陈,愿意无偿帮助他解决创业贷款。他们将分别在7月23日和7月24日就资金问题和小陈面谈。

  记者电话采访了广州市天河区工商分局注册登记科的马女士,了解到,小陈“碰壁”的事见报当天,对应届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优惠政策的文件就转发下来,并开始执行。不过,目前该分局所辖的14个工商所尚没有应届大学毕业生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

  就业报到证悖论

  7月17日,记者分别给北京市工商局和各区工商分局打电话,了解应届大学毕业生申请“个体户”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北京市工商局企业监督处的尹先生说:“6月17日领导把国家局的文件批给我,第二天我用电子邮件形式转发给各分局,现在已经开始执行。”

  而朝阳分局办公室的一女士说:“没有收到文件,不知道怎么执行。”“开始执行了,但没有来办照的。”东城分局注册登记科的李科长说。“来过一些大学生咨询此事,目前没有申请注册登记的。”海淀分局注册登记科一女士说。

  西城分局监管科主管个私经济的王赢月说:“我们收到市局文件后就开始执行了,有一个应届大学毕业生来注册登记,但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因为他没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中看到: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后注明“高校毕业生”。而高校毕业生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享受优惠政策。

  王赢月认为,大学毕业生准备干“个体”,就意味着不可能有接收单位。而因为开不出就业报到证,就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说明国家工商总局文件的规定和现实情况有脱节。

  她说:“我们准备向市工商局打报告,看有什么变通的办法,能帮这个没有就业报到证的大学生享受优惠政策。”

  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起草人之一、个体司登记指导处处长左军。他说:“文件下发前,专门和教育部协调过,只要是教育部网站上公布的正式大学应届毕业生,都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就业报到证有本专科毕业生和研究生两种,是教育部统一印发的。”

  记者又咨询了教育部学生司就业处有关人员。他说:“大学毕业生需要就业报到证可以找学校,由学校到当地教委办理。如北京户口的毕业生没有接收单位或准备在北京自主创业的,可以让学校到市教委把报到证开到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可以免费存放在那里,有接收单位再转。而外地户口准备回家自主创业的,可让学校到教委把就业报到证开到所在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由于各省的管理体制不同,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设在教育厅,有的设在人事厅,但职能是一样的。”

  至于为什么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持就业报到证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才能享受优惠政策?这位人士解释,因为现在假文凭太多,而由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是不会有假的,所以采取了这一操作严密的措施。

  7月18日,记者将学校应该给办就业报到证的信息告诉了西城区工商分局的王赢月。她表示,马上通知那个大学毕业生。

  据她介绍,这个大学毕业生并不是因为有优惠政策才干“个体”的。大四同学们纷纷找工作时,他已决定从事他喜欢的乐器销售了。注册资金10万元,是借的。

  王赢月说,这个大学毕业生7月23日就能领到西城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了,然后到监管科备案,就可享受免费优惠政策了。

  各地优惠政策相继出台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后,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的优惠政策,各地有关部门也纷纷推出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据上海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相关部门近期正在协调,让大学毕业后愿意干个体的学生像失业人员一样3年税费全免。

  天津市工商部门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私营企业的,允许其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同时,还允许具有管理才能、技术特长或者有专利成果的毕业生以人力资源和智力成果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

  青岛市物价局7月8日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到2003年12月31日,凡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向工商、税务、民政、公安、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交纳的共8项近20种费用可以“免单”。

  虽然大学生自主创业得到了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但记者在采访一些应届大学毕业生时了解到,他们对迈出校门自主创业多多少少有些顾虑。学生们认为,自主创业不仅需要资金和市场,还需要具备和工商、税务、卫生、供应商等部门和人打交道的社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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