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突出问题。考试招生制度尤其是高考制度,集中体现了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理念,也属其应有之义。
恢复高考30年来,高考改革的脚步始终没有停止过,为国家选拔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尽管如此,现行的高考制度存在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
首先,高考给考生和家长带来很大精神压力。据调查,58.6%的考生在高考之前曾经焦虑或失眠,而70.8%的考生家长在孩子高考时感到焦虑,其中20%的考生家长会感到非常焦虑。
其次,高考成为“指挥棒”,影响素质教育的推进。在我国,高考对基础教育具有引导和评价作用。由于高考和录取相联系,其权威性不断强化,渐渐成为评价教育结果的唯一尺度,不利于素质教育的真正落实。
第三,考试标准单一,不利于人才优化选拔。一是考试标准单一,一张试卷既考研究型大学的精英,又考接受职业教育的高技能劳动者,使层次、类型各异的高校无法根据自己的定位和需要选拔人才;二是录取标准单一,高考分数成为录取的唯一标准,忽视了学生的平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品行修养综合素质评价。
高考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的内容方方面面。要改革好,必须实行制度上的创新。
在我看来,目前最重要的是,改变单一的考试评价体系,实现多元化的评价模式。现代社会,更重视人的全面发展与全面评价。目前高考统一考试的公平性、高效率虽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但它显然是以忽略个性为前提。
一个好的考试制度,应该可以考出学生的优点和弱项,让每一个体的特点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展现;一个好的选拔标准,除了学生的文化课成绩外,还应该涵盖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运动与健康等;一个好的选拔方式,不仅包括最终的评价,还应该包括平时的形成性评价,从而能对考生的知识、能力、特长和潜质等做出科学评价,避免“一考定终身”。
高考制度的设计,应该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育形式的差异性需求,推进多元化选拔、多样化录取的改革,搭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立交桥”,从而实现“人尽其才”、“各就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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