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是一场全方位革命,但在教育领域、特别是高等教育领域,这场革命却似乎仍然是滞后的。因此,有文章批评说,"所有部委中教委最保守" [1]。确实,目前在高等教育管理中仍继续沿用着传统的计划经济手段,其主要表现。本文即从这三个方面逐一分析。
一、高等教育的集权式管理体制
在高等教育部门,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部门)仍在相当程度上按照集权模式进行管理。至今,中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私立大学,高等院校都附属于行政机关。目前中国的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仍主要由中央各部委直接管理。1998年的中央政府机构改革后,有些部降为国家局或被撤消,其下属的高等院校或下放给省市、或划转其他部管理。但从本质上讲,由中央部门管理高校还是由省政府管理,集权的基本性质并未改变。
这种直接管理的一个主要标志是,大学校长、副校长的任命权集中于中央各部门(包括教育部),校长主要对上负责。在这种体制下,校长不是通过竞争机制产生的;往往最适于担任校长的人未必能得到上级认可,而上级任命的校长却往往并非最佳校长人选。而校长及其属下的校内干部的地位高低,则与大学的行政级别直接相关。一般来说,大学与学院享有类似于行政机关中的厅级待遇、专科学校则享有副厅级待遇,甚至有部分高校的校长地位更高,需由国务院总理来任命,此可谓中国之一绝!由于校长的任命充满了行政决定的色彩,结果不少想任校长的人并不是把这一职位视为一种为教育界服务的责任,而是视之为一种由上级政府赐予的权力(厅级)和待遇。自然,那些追逐如此权力和待遇的人们之间的缠斗,只能使学校的运转陷入不良循环。实际上,在高校(公立)这样的知识分子集中的机构,本应采取民主的方法竞选校长、或由教授委员会投票选举校长,中央部门根本没有必要介入校长的产生过程,否则就越管越乱、越统越死。
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的大一统式管理有多种表现。在专业设置方面,教育部依旧像改革前那样编制统一的专业目录,这种做法有害无利。因为,只有各高校自己才真正了解,应如何根据需要调整专业设置。现在,教育部所编制的统一的专业目录既不能充分反映社会的需要,也不符合学科之间互相渗透的趋势,更不适应高校的具体情况。例如,在最近确定的专业目录中,为了所谓的界限清晰,居然规定在经济学专业下不准出现管理这两个字,而在管理学下则不准出现经济这两个字,人为地割裂了经济与管理之间的联系。而在教育部组织各校人员编制统一的专业目录的过程中,由于对专业总数设限,于是每个学校的人出于本位利益,都倾向于保留本校己有的专业、削减他校的专业,人为地造成高校之间及其系科之间的矛盾。而每次劳民伤财、费力耗时地编制出统一的专业目录后,又很快过时落伍了。
在课程设置方面,教育部硬性规定所有高校都必须开设政治理论、大学生品德修养等必修课。这些课的内容不仅与中小学的同类课程重复,而且既不属于知识性课程,也根本不适于当作课程来考试。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浪费了教育资源。教育部还规定所有大学都要开设外语必修课。结果是本科生的外语课时加上课余用在外语上的时间,要占他们四年有效学习时间的30%;但是,所学内容与中小学的外语教学大量重复 [2],浪费了学生的精力,实效很差。 [3]
在教材管理方面,教育部及各中央各部的教育行政机构偏好出版统编教材,其中除了有集权式思维作祟之外,可能也不无其他盘算。例如,有些教育部门的官员(往往是司局长、处长一级)自己担任主编、出版所谓的国家统编或部编教材,如此以权行事,自然发行量不小,而稿费收入也就可观了。其实,高等教育(特别是文科教育)涉及很多前沿性、探索性问题,学派纷呈,百家争鸣,并无统一标准的教学内容。采用统编教材、统一的教学大纲和考题,不利于培养创造性人才,只是鼓励了应试式教育。何况,高校教师往往以研究带动教学,只有当教师不受统编教材的束缚时,他们才能在教学中展开竞争,选用不同的教材、介绍最新的研究成果、体现主讲教师的特点,促进高等教育中的百花齐放。
在学位授予管理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控制和干预也过多。比如,连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也要规定全国统一的样式。毕业证书属于学历证书,理应有各校特色,反映出学校的品牌,它与资格证书不同,不应强调统一性,可由各校自行设计。即便是从防止滥发文凭的角度来看,统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样式也非上策。
虽然过去二十年中政府机构历经数次改革,但教育部的机构设置依旧反映出典型的集权式特征;去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完成后,教育部的机构和职能几乎没有实质性变动。其人事司仍然负责部属高校正副校长的任免,发展规划司继续负责各高校的设置、撤消、更名、招生计划、基建投资计划,财务司仍然掌管高校的财务收支大权[4],还设有不少与各类高校对口的业务管理司局。此外,还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主任。世界各国高校是否招收博士硕士生、由哪些教授来招收,都是高校自己决定;可在中国却是由一批在学位委员会里任职的、对学术一窍不通的政府官员来审批。在这样的机构设置状况下,教育部因人设事,必然对高校干预过度。
二、僵化的高考招生模式
自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我国几乎各项事业的管理模式都有了质的变化,唯独高考招生的管理方式基本没变。即使新近出台的在个别地区采行的"3+X"模式 [5],也仅仅是增加了高校的一点自主权。僵化的高考招生模式的核心,是完全以一次高考总分作为录取的唯一标准(除个别保送生、特长生),这种科举式做法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公正及素质教育相距甚远。
首先,一次考试定终身的做法具有片面性。考试往往具有偶然性,考试成绩往往与试题是否过偏过难、考生试前猜题的巧合性、其心理情绪的变化以及身体状况等有关。对不少考生而言,一次考试分数的高低不能客观地反映他们的实际成绩。而且,以总分作为录取的唯一标准,也可能埋没具有特长的人才。日本的高考就是采用两段式方式,一次是全国统考,一次是高校组织的考试;有的学校录取学生时参考全国统考的成绩,有的学校则不要统考成绩,即使要求统考成绩,也不要所有科目的成绩,而是指定若干科目;另外,各高校错开考期,也使考生有更多选择。解放前,我国的高校也曾采取过类似做法,所以许多学生会拿到两份以上的录取通知。以目前的技术条件而言,要这样做并不难、成本也不会很大,但其社会效益很明显,可以化解高考压力、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杜绝作假等。同时,还应改变现行的总分录取模式,实行多元(多标准)的综合录取模式,可对单科考试成绩突出的考生降低总分录取标准或加分,对在数学、物理、化学、外语、语文、体育等各科国际、国内、省级比赛中名列前茅者,可允许直接免试入学并自由选择高校。目前的"保送生"、"特长生"的录取标准不统一、透明度低,甚至存在着送"良"不送"优"的现象,应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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