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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律师”亮相校园 学生可向学校讨说法
200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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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11月29日电 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他们在学校里受了委屈都是往心里藏。然而,黄浦区求知中学的学生却可以通过“义务律师”——学校的“法律咨询室”讨个说法。近日,求知中学正式出台了《校内申诉制度》,为学生的正当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求知中学的《校内申诉制度》内容很多,其中规定“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或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以提出申诉。”学校“法律咨询室”根据不同情况在5天内作出相应答复。申诉者既可是学生本人,也可以是学生的父母及其监护人。此外,学校还对学生申诉的情况予以保密,为学生解除后顾之忧。

  这项申诉制度出台以后,获得了学生们的一致认同。

  一位初二的同学说,以前任课老师私自将学生留下来补课,成绩较好的同学敢怒不敢言。自从有了校内申诉制度,这一问题就解决了。对于家长来说这也是福音,因为不用担心小孩在学校里“吃亏”了。学校也觉得轻松了不少。10月25日,在一次秋游活动中,一位学生开卡丁车撞伤了另一名同学,根据有关法律和责任认定,两天就作出了各方较为满意的处理。

  “法律咨询室”的李晓茂老师说,学校出台申诉制度,不单是教学生讨说法,关键是让同学们在学习中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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