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4日电(记者沈路涛)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10年来它的颁布和实施,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我国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共青团中央今天起在京举行为期两天的座谈会,交流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
教育部、公安部、文化部有关负责人以及北京、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代表先后发言,总结回顾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畅谈今后如何进一步实施好这部法律。
据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同时积极深入宣传法律,使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国家实施“普九”教育,完善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工程和希望工程,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到2000年底,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总规模已达到1.92亿人,比1990年增长19.25%。小学适龄儿童、初中、高中阶段的入学率分别达到99.1%、88.6%、42.8%。“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的开展,使相当一部分面临失学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比1990年增长了4倍。
共青团、公安、文化等部门经常性地联合行动,集中解决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突出问题,构建未成年人维权网络,如创建“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青少年维权岗”、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文化市场等,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目前全国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数量压缩过半,引起社会关注的电子游戏危害问题的得到有效缓解;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针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自护能力差的状况,中央综治委、共青团中央等积极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行动,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
但现阶段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未成年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还得不到较好保护;“网吧”违法经营等新情况出现,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等,均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这也是今天在座谈会上发言代表的共同心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出席今天的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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