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湖北实行县级领导基础教育目标考核
2001-12-15    

字体大小:

    (记者许丰张真弼)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促进该省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决定从2002年起,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实行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并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方案。

  《方案》明确规定考核目标的责任人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目标包括:落实基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依法治教,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保障教育投入,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消除中小学安全隐患,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将辍学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之内等内容。

  考核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州)委组织部和教育督导室负责,每两年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凡没有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教师工资没有实行县级财政统一发放的地方,考核结果一律为不合格;经考核复评认定为不合格的县(市、区),由市(州)党委、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并报省里通报批评,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的领导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得推荐为先进个人,原则上不能提拔使用。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湖北10年筹措教育资金150亿元
· 湖北今年开“啃”职教三大“硬骨头”
· 湖北建成160所省级教育科研实验校
· 湖北拨专款防治艾滋病教材增加相关内容
· 见义勇为身中七刀 湖北高三学生壮烈牺牲
· 湖北为高校贫困新生购买医疗保险
· 湖北“334”工程使未成年人受益
· 湖北:广大教师投身学郑琦铸师魂活动
· 湖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获贷人数全国第一
· 湖北千万元打造十大职教品牌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