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青海省省长赵乐际:发展经济 基础教育要先行
2001-12-24    

字体大小:

    “青海经济发展虽然落后,但基础教育要先行,要把基础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宁可在别的方面忍耐一点,也要保证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优先发展。”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赵乐际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语气坚定地说。

  赵乐际说,发展基础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基础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青海能否如期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基础教育责任重大。

  赵乐际说,目前青海有70多万中小学生,再加上学龄前儿童,占全省人口的六分之一,他们的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现在能够给他们提供什么样的教育。为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全力打好“两基”攻坚战。“九五”期间,青海已有70.72%的人口地区实现“两基”。但是,已实现“两基”的地区,基础工作还比较脆弱,教育质量和水平还比较低;尚未实现“两基”的县,大多在边远贫困的民族地区,工作难度很大。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有条件的乡镇要创造条件提前实现“两基”目标。未来5年,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要达到85%,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3%,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80%。

  二要认真落实有关基础教育的扶持政策。加大教育投入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根本措施,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教育投资是战略性投资的观念,把发展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投资作为一种基础性投资。从明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将安排基础教育专项经费500万元、信息技术教育专项经费300万元。同时,要像抓社保一样抓好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必须按规定全额征收;农牧区教育费附加按农牧民实际负担额的三分之一征收;对自办中小学暂未移交地方政府的省属国有企业,按应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总额的70%征收。中小学财政性助学金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贫困地区通过增加省财政转移支付解决。省计委、省财政厅、教育厅要互相协调,按照调整后的中小学布局,认真组织实施好二期“义教工程”。要从严管好基础教育资金,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格监管,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三要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教育发展要坚持与改革同行,以改革促发展。首先,各级政府要积极稳妥地搞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统筹规划好当地的中小学建设,在城镇的规划、开发建设中,必须预留教育用地。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扶持力度,遵循“适当集中、扩大规模、优化布局、提高效益”的原则,坚持寄宿与走读相结合,以寄宿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办学效益。要探索在西宁市等教育资源相对较好的地区,举办牧区高中班的路子。第二,要改革教师工资发放办法。必须保证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农牧区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各县统一发放,财政安排的教师工资性支出,直接拨入教师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不允许发生拖欠、挪用、挤占教师工资的事情,否则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第三,要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和规范的教师管理办法,要建立教师激励机制,实行竞争上岗、持证上岗,对不合格教师要予以清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素质。第四,要从省情实际出发,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实施现代远程教育。

  赵乐际最后说,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基础教育,各级政府都负有重要职责,办好义务教育也是政府的天职。要继续坚持地方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深入调查,研究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新思路、新招数、不断把青海基础教育提高到新水平。(本报记者 周虹艳)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青海出台校长负责制办法
· 青海二期“义教工程”启动
· 青海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
· 西宁:农村贫困大学生可享受城市低保
· 青海省教育
· 青海省师范大学教授走进中学校园
· 青海每年将招募400名大学生到乡镇工作
· 青海省督查全省学校秋季教育收费
· 青海免费培训农村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
· 青海发放700万元“培训券”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