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日前作出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对全省农村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试点工作。目的是通过培训,使农村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稳定转移到非农产业。为此,青海省今年将首先发放700万元职业技能“培训券”。
首次试点工作确定在青海省海东地区的民和、乐都、互助、平安和西宁市的大通、湟中等六县开展。根据规定,培训对象为本人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脱离农牧业生产,在二、三产业从业的愿望,家庭积极支持的试点县的16岁至22岁的农村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培训期限分一年制和半年制两类,实行全日制培训,学员住校学习。今年培训试点工作中,将有5千名回乡青年受益。
农村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由省级财政补助与学员自筹的方式解决,补助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采用发放“培训券”方式补贴,主要用于受训学员学费、职业技能鉴定费、住宿费的补助。一年制的学员每人补助2000元,半年制的学员每人补助1000元。
“培训券”实行实名制,学员持培训券和录取通知书报到。“培训券”补助资金分两批拨付,在学员注册后先给培训承担单位拨付补助资金的50%,在实施培训结束后拨付剩余培训补助资金。对不能取得职业技能鉴定初级以上资格的学员,财政只给予70%补助培训费。学员中途流失,财政不予补助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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