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14岁男孩杀人不眨眼 孩子的心为何这般冷酷!
2001-12-29    

字体大小:

    北京12月27日电(韩炜记者崔丽)一名11岁的女孩死在一名14岁的男孩手上,只因这个女孩曾劝自己的哥哥少与他来往。日前,这名14岁的凶手冯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今年7月29日下午,冯某路过何家时,看到只有女孩何某一人在家。想到自己每次来何家,何某经常和他吵架,还叫她哥哥不要和他来往,何某的父母也曾找自己的家长告状,使他挨了骂。冯某一直想寻机报复。他敲门进入何家,趁何某不备,从厨房取出菜刀猛扎何某的背部,又从院内取来铁锹、啤酒瓶砸她的头,接着用电线勒何某的颈部,使其窒息,最终何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杀人后,冯某并没有急于逃离何家,而是不慌不忙地伪造了抢劫现场,随后用何家的淋浴冲掉溅到身上的鲜血,又换上何某哥哥的裤子,才翻墙逃跑。

  冯某在法庭上交代说,其杀人手段是从电视上学来的。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认为,冯某无视国法,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本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因其犯罪时年仅14岁,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审理此案的翟法官认为,许多未成年人拜影视为师,从中学会作案手段,并动辄以暴力解决问题。影视媒介大量充斥的暴力镜头对未成年人行为模式产生的恶劣影响,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校园暴力:一个迫切需要消除的忧患
· “决斗”洒硫酸 山西一中学13少年毁容
· 上海闸北区工读学校:科研兴校自强不息
· 15岁花季少女为何成凶手?
· 预防为主 综合整治 重庆校园秩序由坏变好
· 专家建议尽快出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细则
· 治理“古惑仔” 上海拟建少年法院
· 副校长的咨询热线
· 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氛围
· 重庆市綦江县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