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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汉语课
20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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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蒋夫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决定,争取用3至5年时间,实现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开设汉语课;再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少数民族学校数理化用汉语授课。

  新疆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城镇少数民族小学,要从一年级开始开设汉语课,要进一步扩大“双语”授课实验范围,县(市)及以上少数民族中学要逐步过渡到“双语”授课实验班教学模式。

  新疆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双语”教育保障机制。要大力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形成“双语”教育环境。少数民族聚居区在交通、师资、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要进行民民合校。同时要加大民汉合校的力度,推进民汉混合编班。

  新疆强调,“双语”师资队伍建设是改进和加强“双语”教育的关键,因此,要把提高少数民族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当务之急是要提高少数民族教师的汉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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