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新报》报道,教育牵动着千家万户,学杂费标准自然也成为普通家庭所关心的话题。近年来,随着大学和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逐步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形成方式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人们希望每次调整收费标准,都能有一个明确的可以让人接受的理由。
天津市物价局日前举行了天津市基础教育价格听证会。本次听证会有34名正式代表,其中包括经营者代表(市教委)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7名,有关专家、学者3名,消费者代表10名,政府有关部门代表10名。原定3个小时的听证会,由于与会代表的发言大多超过限定的5分钟,最后不得已延长了一个小时。代表们原则同意教委的调价申请,并对具体的调价方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一大遗憾:听证代表没有学生家长
在听证会的消费者名单上,记者并没有看到普通学生家长的名字,尽管来自各街道、社区办事处的有关人员阐述了代表普通家长的观点,但是缺少普通家长的参与恐怕是此次听证会的一大遗憾。
对此天津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告诉记者,这是由于听证会直接消费者的参与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参加价格听证会的代表,特别是消费者代表应当对该项价格有一定的认识,能够代表一个方面消费者的意见,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所以这次听证会没有学生家长这些直接消费者参加。
两大悬念:调价结果未知和调价范围待定
最终调不调价、调多少?调价的范围如何?这是本次听证会留给人们的两大悬念。
多数代表认为可以调价,但是幅度大,选择调价的时机也需再斟酌。教委应多考虑消费者的意见。物价部门将在会后对调价方案做进一步研究。
三种态度:完全同意、同意但希望降低幅度、坚决反对
以市人大代表、南开育红中学教师刘勋为代表的一部分人,表示完全同意市教委的调价方案。
他们认为: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就是政府投入和家长交费,现在教育投入已经占据了政府财政的相当大比例,目前天津的办学经费缺口依然很大,而发动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家长们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是一个挺好的办法。
以天津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丁为民教授为代表的一部分人则表示,原则上同意市教委提高中小学学杂费的理由,但是认为调价的幅度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而以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景维民教授为代表的一部分人,则不同意市教委的调价方案,他们表示现在调整中小学学杂费,并不是一个适当的时机。调不调价,调多少,应与居民的收入挂钩。
四大热点:乱收费问题,涨价时机问题,调整幅度,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城镇与农村应区别对待
不少代表对学校乱收费问题很反感,市政协委员郑钺表示,教育经费的紧缺是人所共知的。适当地提高中小学学杂费,可能有利于更好地治理乱收费。但是他希望在适当提高学杂费的基础上,教育部门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杜绝乱收费行为。
会上有不少代表认为,现在调整基础教育学杂费的时机还不成熟,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处长辛传铭发言说,市教委提出的调价方案与职工收入的增长幅度不成比例。在低收入人群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中小学学杂费的时机还不成熟。
有的代表认为,义务教育不是说家长就可以一分钱都不交,因此适当地增加中小学学杂费,由家长们增加一些投入,是值得认真考虑的,但幅度不宜过大。考虑到本市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小学和初中学杂费的调整幅度应量力而行,能不涨的近期尽量不涨。
近一半的代表们提出,对于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应该区别对待。小学和初中阶段属于义务教育,教育经费的缺口不应以大幅增加杂费来补偿。而高中阶段属于非义务教育,越是好学校,收费增长幅度应越高。
天津市农委科教处处长沈欣提出,不应该增加农村学生的学杂费,这样做并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增加农民负担。
背景:听证与价格听证
所谓听证,通俗来讲,就是听取意见,听证会也就是听取意见会。听取意见有多种方式,比如调查,开座谈会,走访等,听证会方式能够从程序上保证公正,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不偏袒某一方。在听证会上申请人提出意见后,由各方代表,也就是利益相关人,对是否同意申请人的意见进行论证,以使决策者科学、合理地作出决定,价格听证,指的是在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前,由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社会各界,尤其是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制定调整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
价格听证的主要形式是价格听证会,听证会的参加者包括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需要进行听证的商品和服务,主要集中在与人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行业,如包括居民用电、自来水、燃气、交通运输、电信、医疗、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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