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考于7月7日开始,为确保高考顺利进行,教育部近日连续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各类高等教育考试中替考等违纪舞弊现象的通知》,并派出巡视组赴一些省市,了解、检查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考前的准备情况。据悉,随着高考阅卷、录取工作的进行,教育部还将及时发出通知、做出相关规定。
针对高考等各类高等教育考试中替考等违纪舞弊现象,教育部通知指出,所有违纪舞弊行为不论何时发生,一经查实,均予以追究。关于替考问题的处理,对雇人代考者,取消其当年的考试成绩并将此不良记录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入学的予以退学或取消学籍,已经取得学业证书的其证书无效并由原发证单位收回。对代考者,若系高等学校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予以退学或开除学籍;若系高中在校生,将此不良记录记入学生档案,并通报当地招生部门予以记录。雇人代考者和代考者若系在职人员,由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为雇人代考者介绍代考者以牟取非法利益的所谓中介人或中介组织,也要依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积极探索避免替考等违纪舞弊现象发生的新措施,防止从报名开始作假的全程替考。逐步建立并完善考生违纪舞弊行为的档案记录,作为个人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以供查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面向社会的考试项目,应采用全国统一的考务考籍计算机系统,做到规范化管理。
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今天到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北京市八中检查有关情况。他说,各地要为高考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方便的环境;要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集体舞弊现象;一旦出现问题,要依法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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