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5日电(张奕樊) 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1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家庭教育不当往往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海淀法院成立少年法庭15年以来,作为该法庭的庭长,尚秀云共亲手审判了629个未成年犯罪者,通过多年的审判实践和深入调研发现,少年犯罪通常与其成长环境的不良和教育失当有着密切关系,“问题少年”往往是“问题父母”的产物,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在于家庭教育的失当,特别是孩子6岁之前的教育。
尚秀云介绍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可以用“钱、义、性”三个字来概括,17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高峰。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品行。犯罪少年通常有两个特点,性格自私和没有社会责任感,他们大多具有扭曲的人格、不良的品行和不好的习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父母以人格育人格,品行不良的父母容易使孩子产生另一种价值观,对美与丑的辨别是扭曲的。
尚秀云说,单亲、继亲、婚姻动荡的家庭中的孩子犯罪率很高。根据调查,每7个编造谎言犯诈骗罪的少年中,有6个的家长不诚实;每14个偷拿他人财物犯盗窃罪的少年中,有13个的家长崇尚金钱、贪小便宜;每15个持械斗殴犯故意伤害罪的少年中,有12个的家长性格粗暴、爱与人争斗、动辄打骂孩子。除家庭教育外,社会环境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力不可忽视,由于未成年人在青春期中精力旺盛、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好奇好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因此容易受社会不良事物的诱惑,走上弯路。
为此,尚秀云呼吁,孩子是祖国的明天,是民族的未来,是父母的希望,全社会都应该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家应成为爱的摇篮,教育好孩子是父母、家庭义不容辞的职责;学校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应引导孩子积极、健康地成长;社会应为孩子提供健康的、净化的、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配合,有赖于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中首先要提高家长的素质,可以通过办家长学校的方式来促进家庭教育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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