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14日电(记者马北北)北京市政协会议上,中国致公党北京市委员会“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的一份专题调研中这样一组数据引起了记者的注意:1979年北京市法院判处的少年犯仅118人,1989年迅速上升至1046人,增长近8倍。1999年,北京市法院判处的少年犯已达1482人,2000年和2001年分别判处了1267人和1379人。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逐渐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
全世界已将“未成年人犯罪”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社会公害,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据了解,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近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
调查从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指出:4种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的成长具有不利影响。即溺爱型家庭、打骂型家庭、放任型家庭、失和型家庭。
2000年,北京市判处的1267名未成年人罪犯中,各类在校生犯罪为411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32%,其中有不良行为史的少年犯犯罪占相当数量。在对100名未成年犯的调查中,在校生也占到了56%。经常进入电子游艺厅的占66%,经常进入网吧的占39%。
调查认为:目前,学校教育的偏颇,教师的素质问题,校园暴力的泛滥等中小学教育存在的问题是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原因之一。
北京市中小学生调查数字显示,在校生偶尔遭受校园暴力的占16.3%,经常遭受校园暴力的占3.1%。
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原因主要有:法制工作不健全,色情文化的污染,电子游艺厅、黑网吧的侵蚀等。
最后,委员们提出了12项建议,确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日;将“未成年犯管教所”建成法制教育基地;净化社会环境,建立绿色网吧;建造更多的少年影院,恢复孩子们的精神乐园;严格规定“少儿不宜”的影视片;加强对待业未成年人的管理;加强对流入城市的农民中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单独看管的决定;对回归人员制定倾斜政策,做好就学、就业安排;法律知识进课本,聘请法制校长;成立统一组织、领导协调未成年人工作的专门机构;建立完整的中国少年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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