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我国基本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这是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历史性成果。但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是比较薄弱的,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发展不平衡,城乡、东西部之间的教育发展水平差距拉大,不同群体之间接受教育的机会有明显的差距,这些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高度关注。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树立一种新的发展观,即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观,并将此作为当前和今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确立和坚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原则,是从落实基础教育对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出发的战略决策。基础教育是提高全体国民素质、为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打基础的,是科教兴国的奠基工程,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基础教育总体水平的提高是经济总体水平提高和社会文明总体水平提高的基础,是增强综合国力的基础。具有如此鲜明的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特征的基础教育必须均衡发展。得不到均衡发展,基础教育的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的发挥必将会受到影响。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提高基础教育总体水平的重要途径。
基础教育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坚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是基础教育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本质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性原则。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教育首先是义务教育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较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是我们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根本任务。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组成部分的教育事业,要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的需要,使每个地区的孩子,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孩子,使每个社会群体的孩子,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孩子都能受到好的教育,必须在积极发展的同时,努力促进均衡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宗旨,才能展示制度的优越性。因此,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也是教育工作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进入新世纪,基础教育面临新的挑战,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解决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就是其中艰巨的任务之一。形成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有深刻的历史原因,要逐步消除差距,实现均衡发展,这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因此,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一种理想,一种境界,但它决不是远离我们实际工作的抽象理念。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正在成为我们制定教育政策要遵循的重要原则,而且逐步成为我们衡量和评价基础教育的重要标准。坚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对于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遏制当前不合理的教育非均衡发展的趋势,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都有着现实的意义。我们必须坚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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