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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育成为教育工作重中之重
200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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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9月20日闭幕。由国务院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农村教育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新华社20日受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决定共分8个部分:一、明确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二、加快推进“两基”攻坚,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和质量;三、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四、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大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五、建立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保障农村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六、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七、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八、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农村教育事业。

  2007年农村贫困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保障农村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央财政将继续设立中小学助学金,重点扶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逐步扩大免费发放教科书的范围。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逐步帮助学校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

  决定说,要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

  农村初高中增加职业教育内容每年培训外出劳力2000万人次以上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在农村初、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并积极创造条件或利用职业学校的资源,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要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培训2000万人次以上,使他们初步掌握在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必需的技能,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

  决定指出,要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开展农村成人教育,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普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农民超过1亿人次。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经费、农民适当分担的投入机制。

  决定指出,要加大城市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和服务,促进城市和农村教育协调发展。城市职业学校要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到2007年争取年招生规模达到350万人。城市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

  省级政府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根据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国家有关工资标准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落实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

  决定指出,要明确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税费改革中,确保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

  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要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消除现存危房。建立完善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

  决定指出,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杂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县级政府要按照省级政府制定的标准拨付公用经费,对实行“一费制”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财力确有困难的县,省、地(市)政府对其公用经费缺口要予以补足。同时,要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和挪用挤占中小学经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5年内完成西部“两基”攻坚发达地区农村普及高中教育

  目前我国西部地区仍有372个县没有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的目标。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任务。

  决定说,到2007年,西部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要将“两基”攻坚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工作规划,设立专项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并每年督促检查一次,确保目标实现。

  今后5年,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要努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地区的农村要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决定还指出,要建立和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制度。继续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建立东部地区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区)对口支援西部地区贫困县、大中城市对口支援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县的制度。

  流入地政府要保障农民工子女入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指出,城市各级政府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全面推行农村教师聘任制

  我国将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指出,我国将依法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

  决定指出,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逐步提高新聘教师的学历层次。教师聘任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

  对于农村中小学校长的任职,决定指出,要严格掌握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坚持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法。切实扩大民主,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并努力提高社区和学生家长的参与程度。校长实行任期制,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应及时予以解聘或撤职。

  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

  我国积极引导鼓励教师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中小学任教。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决定要求各地要落实国家规定的对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的津贴、补贴。适当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区域内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增加选派东部地区教师到西部地区任教、西部地区教师到东部地区接受培训的数量。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大学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志愿者计划。

  5年后让农村中小学基本具备远程教育条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使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

  决定提出,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投入要以地方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扶持。国家将重点支持开发制作针对中西部农村地区需要的同步课堂、教学资源光盘和卫星数据广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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