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奇) “早就听说老师工资要和绩效挂钩,原则上还不低于本地区公务员,但就是一直没见动静……”吴燕玲是西城区一所中学的政治老师。半年前,在学校的一次例会上,她学到了一个新词儿——“绩效工资”。
所谓绩效工资,就是把工作薪酬待遇和个人工作成效密切挂钩。昨天上午,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
该文件表明,本市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学年奖四部分组成,平均工资水平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岗位职责工资将占月收入7成
市人力社保局巡视员左小玲解释说,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须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基础性部分占两者之和的70%。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具体项目、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区县确定,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左小玲说。
这意味着,随着政府文件正式下发,工作绩效将成为教师收入的新指标,义务教育老师们工资的计酬方式与标准,也将逐步向公务员看齐。
学年奖弥补教师平均收入差距
在听说盼望多日的绩效工资即将正式实施,吴燕玲很高兴。作为一名工作不到5年的年轻老师,如今她每月的收入是2500元左右。
“主要有近700块的班主任津贴、800多块的基本工资、600多块的课时费以及文艺洗理、书报费、独生子女费等共计300多块的各种补贴。”
吴燕玲看了看上个月的工资条,和当公务员的老公相比,虽然工作年头相似,但一年下来两人的收入“还是差了不少”。
“与本市公务员相比,主要就差在公务员当年的督查考核奖金这一块。”左小玲说,区县可以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参照当地公务员当年督查考核奖金平均水平,为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学年奖。
与此同时,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每个节日义务教务教师也将参照公务员标准获得补贴。
绩效工资分配与考核密切挂钩
“现在老师的工资,可以说是一校一个办法。”市教委副主任罗洁表示,推行绩效工资有利于规范教师工资,调动职工积极性。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育部门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学校将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此外,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须在本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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