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网站5月28日公布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我国将用8项指标分别计算县域内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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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暂行办法,我国将重点评估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除去县域内校际间评估,还将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评估。”教育部督导办有关负责人称,具体评估内容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方面的17项指标来进行。
据了解,评估内容还将包括“一个门槛”和“一个参考”。一个门槛即基本办学标准评估,要求在对一个县进行评估认定前,要对其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达到本省基本办学标准进行评估。一个参考,是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一个县是否实现基本均衡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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