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博物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在加强学校和博物馆之间合作、充分发挥博物馆教育功能上作出明确规定,如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的政策措施,博物馆应当对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帮助,并在学生放假期间免费开放,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到博物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那么,目前学校利用博物馆开展教育教学的情况怎么样?《博物馆条例》的出台将会给这一情况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如何才能让博物馆资源辐射更多的学生?记者进行了走访。
“这几年我参观了好多博物馆,平时有时间的话,自己就会去各个博物馆转转。”记者近日来到位于北京市天安门广场东侧的国家博物馆,一名正在该馆复兴之路展厅参观的中国地质大学学生说,“参观国家博物馆,可以了解先贤们的事迹和思想,学习祖国的历史文化,感觉很受教育,收获很大”。
据这名大学生说,他记忆最深刻的,是学校学生会组织到中国地质博物馆参观。“以前都是在书本上学习地质知识,而参观了地质博物馆之后,对很多岩石、矿物都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有利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而且学习的兴趣更浓厚了。”他同时表示,像参观地质博物馆这样的活动学校组织得太少了,希望学校能够组织更多类似的活动。
“你也看到了,学生在平时不怎么来。”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厅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寒暑假时,学生相对多一些。”她还表示,学校组织的团体参观活动偶尔也有,但不多。
北京市第十九中学一名学生对记者说:“只有在班级春游或者秋游的时候,我们才有机会去博物馆参观。”当被问及为什么不去博物馆参观时,她说:“平时学习挺忙的,压力也大,学校也不会占用学习时间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
人大附中的一名教师则表示,学校在上综合实践课的时候,教师会组织学生到博物馆参观,如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中国电影博物馆等。“但是在其他时间,由于有别的教学计划,没办法组织学生到博物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博物馆条例》的出台,则有助于推动学生进博物馆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这名教师说,“不仅如此,今后学校开展类似的活动将更有针对性,学生参观博物馆的学习效果也将会有很大提升。”
博物馆作为汇聚国家文化精华的场所,在保存历史记忆、涵养文化生态、提升国民素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主任陆建松表示,作为知识形态的文化教育设施,博物馆最重要的功能体现在教育上,“教育不仅是博物馆对社会的责任,而且是其首要任务”。
在陆建松看来,我国博物馆参与国民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博物馆的各项教育活动开展得还很不够,尚未建立起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长效机制,受众和教育效果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为促进学校利用博物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博物馆条例》在政策制定、经费支持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以前,相关法规政策滞后,经费保障不力;博物馆的教育活动未能制度化、经常化,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水平较低,脱离青少年的实际需求;博物馆、受众层认识不足,缺乏自觉与主动。”陆建松说,“这些因素导致了学校利用博物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现状不甚乐观。”
陆建松呼吁,应该以《博物馆条例》出台为契机,各方采取积极措施,将博物馆制度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相关部门要通过立法,确立博物馆作为国民教育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法律地位,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博物馆的教育机构性质。博物馆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科学教育活动,特别是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活动。学校也要充分认识到利用博物馆开展教学的重要性,将组织学生到博物馆参观学习列入教学计划,将利用博物馆开展教学纳入教师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