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月6日电
正在此间召开的沈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传出消息,2003年4月前,沈阳市将彻底取消现有的民办公助学校。这些民办公助学校将按照“资产国有、个人(或社会团体)承办、法人独立、经费自筹、民办管理”的运行方式,全部转制为民办学校的体制。
沈阳市作出的这一决定源于1年前11名人大代表提起的一份议案。在第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朱启湘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收费生(民办公助校、班)的议案”。代表们指出,沈阳市所谓的“民办公助”学校,名为民办公助,实为公办收费。通过向学生、家长收费来解决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与义务教育法相悖,并因此引发和助长了教育乱收费现象。代表们强烈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整顿教育乱收费,公办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应该取消收费。
代表们的议案得到了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民办公助学校的规模和招生数量开始逐步得到调整。一年时间,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民办公助初中即由2001年的34所压缩到16所,招生人数由2001年的7392人削减到4800人,直到今年4月前彻底取消民办公助学校。
2001年9月,沈阳市有关政府部门对该市五区10所民办公助学校的招生和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发现了五大问题,包括超计划招生,超标准收费,小学对口直升部分高收费,个别学校擅自办特长班、重点班并自定收费标准等。其中,尤其是超标准收费问题令人惊讶。某初中对每个学生收费从3万元到5万元不等,最高甚至达到了6.9万元。仅这一家学校违规收费即达740万元。在接受检查的五个区中,仅有和平、铁西两区对特招生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坚持按标准收费,其他区都不同程度存在超标准高收费问题。违规收费总额高达2250万元。
正是这次检查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促使时任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朱启湘下定决心提起这一议案。
朱启湘掰着指头算了笔账,如果按沈阳市每个职工每年平均收入5400元计算,孩子念完初中学费最低也得9000元,仅此一次性支出就是一名职工一年半的工资还多。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大学,学生、家长的负担比这还要重得多。一些家长为了供孩子读书,不得不向亲朋好友伸手借款。
在议案中,朱启湘再次强调了伴随乱收费而来的腐败问题。事实上,收费管理中存在的政策、标准、程序、手续等环节上的不完善,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条件。
事实上,“民办公助”校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沈阳市民办学校的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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