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消息:9名学生因为没有考上高中而把自己的母校告上了法庭,这起在湖南岳阳市闹得沸沸扬扬的“全国首例教育质量案”至今仍无结果。校方称这起官司是古今中外的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事情,很荒唐。而这9名学生和家长更是一肚子的怨气。
诱人广告吸引学子
事情还得从1997年下半年说起,当时岳阳市宜登学校发布了一份招生广告,称该校是湘北第一所私立学校,每年被各级主管单位评为教育先进单位,并且各年级仅招收20人,保证在这里学习的学生90%以上能进入重点中学和大学学习。
刘西子的父母当时正在给孩子找学校,看到这份广告就动了心,所以尽管每学期要交近3000元的学费(是普通中学学费的5倍),但刘中立决定将孩子送到宜登学校学习。
孩子入学后不久,成绩果然提高很快,1998年下半年,白舜、刘吕等其他孩子分别从别的学校转入该校。
15名学生中考落榜3年后,该校有15名学生参加了湖南省初中毕业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却出乎所有家长的意料,15名学生竟无一人达到岳阳市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刘西子是班上的“三好学生”,这次中考她考了全班第2名,然而也才630分,距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差230多分,甚至距普通中学录取分数线也还差150多分。而在中考前的学生家长会上,校长说刘西子考上岳阳市重点中学没有问题,其他学生考上普通中学也没问题。所以家长们纷纷来到学校问个究竟,没想到校方却说这是一次失误。对此说法,家长们表示不能接受。
虚假广告遭重罚2000年10月12日,9名学生及其家长一纸诉状将宜登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退还学费,并赔偿损失17万多元。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针对招生广告上“毕业生90%以上能进入重点中学和大学学习”的表述是否为承诺争执不下。
2001年6月6日,岳阳楼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宜登学校发布的招生广告中“毕业生90%以上能进入重点中学学习”等表述为广告的允诺,而当年的会考无一人达到普通中学最低公费录取分数线,被告的允诺没有实现被视为虚假广告,但学习是双向的,学生的落榜不能排除自身因素的影响,所以法院判决被告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只退还原告学费,共计8.5万多元。
目前,被告方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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