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教育部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李卫红近日在华东师大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举行的第23期重点中学校长研修班结业典礼上强调指出,评聘不能分开,对个别撤消教育行政部门组建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组织、将教师职务评审收归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的做法,要及时予以纠正;通过定编工作,坚决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逐步清退代课教师,努力创建中小学人员合理流动体系。
《教师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工作,教师职务评聘是教师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也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面的管理职能。因此,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分开,不符合教师职务制度改革的方向。
如果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完全分离,势必直接影响到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加中小学用人制度改革的难度,而且一部分人取得任职资格但不能聘任相应职务和兑现相应待遇,对队伍的稳定不利。李卫红强调,要坚持按需设岗、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务岗位将逐步实行结构比例管理。同时,要破除教师职务终身制,在聘后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真正做到能上能下,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分配、奖惩和再次聘任的重要依据。
当前,全国不少地区的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其中人员构成上的不合理,农村代课教师队伍的壮大业已凸现出来。对此,李卫红指出,要以人事制度改革和调整优化队伍为契机,逐步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套用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而要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人事制度改革,结合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淡化公办或代课这种身份上的区分,主要从岗位管理和合同管理入手做工作。岗位不需要的,要坚决予以清退,确因岗位需要短期聘任的,必须从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中招聘,并与之签订有期限的聘任合同,实施合同管理。既要将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教师队伍,也要将优秀的临时聘任人员稳定在农村教育教学的第一线,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李卫红同时指出,各地要建立和完善教师交流制度,运用政策导向,引导超编学校教师调整充实到缺编学校任教,城市超编教师调整到农村和边远地区任教。要有计划地开展“城镇支援农村、近郊支援边远、强校支援弱校”的工作,定期将城市和强校的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任教,从整体上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切实解决农村和贫困地区合格教师紧缺和素质不高的问题,促进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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