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师范教育 > 教师新闻
“适度”打耳光算不算体罚 教师状告教育局
2002-10-31    记者 吴秀云

字体大小:

  广州市一名小学教师因为在课堂上用一巴掌制止男生骚扰一女生,被街道教育办公室以“体罚”学生的名义予以处分,从此之后,她不仅年度考核不合格,而且被撤消职务,连评职称、调工资也没份。符江老师认为这都是因为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和学校给她戴上“体罚”学生的帽子带来的,因而把天河区教育局告上法庭,昨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一巴掌惹来撤职扣工资

  符江原是天河区石东小学六年级的英语教师。据符称,1999年3月的一天,在课堂上,一名男生几次回头抓后面一女生的脸、手和头发,符江多次批评制止无效,于是,她“适度”地打了该男生一巴掌。男生家长得知此事后来到学校,向符道了歉,符也向家长表示自己处理方法有欠妥当,当场得到了家长的谅解。

  事后,街道教育办公室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符江课堂上打了学生一巴掌,属于体罚行为。两个月后,符被要求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开检讨,并扣发当月奖金100元。同年6月,符江被街道教育办公室评定为1999年度考核不合格,扣发当年年终贡献奖1300元;9月她被撤消教导处副主任职务并调离该校,接着被剥夺参加中级职称评审资格;2001年3月她又因1999年度考核不合格而不能通过中级职称评审;2001年1月还被取消普调一级工资。

  一诉教育局行政不作为

  符江称她曾多次向天河区教育局申诉,但从来没有得到书面答复。她认为教育局存在行政不作为,于是在今年4月5日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教育局依法向她提供书面答复。4月9日,教育局出具的《关于符江教师对1999年度考核结果申诉的答复》(下称《申诉的答复》)认为,对她的处理是符合有关规定的。符江不服,4月15日再度走上法庭,要求确认其在课堂上的措施是“制止行为”而不是“体罚行为”,同时要求撤消其“1999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结果,重新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

  二诉要求确认行为性质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天河区教育局已对原告的申诉履行了作出处理的法定职责。原告起诉被告行政不作为缺乏事实依据,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就在被驳回的当天,符江立即另案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我在课堂上的措施是《教师法》第八条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制止行为’,不是‘体罚行为’;撤销原来的考核结果,重新进行考核。”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作出的《申诉的答复》,是对原告的申诉所作的重复处理行为,即是说只不过对学校的处罚决定进行确认,法院还认为,符江要求确认其行为不是“体罚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限范围,法院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符江不服上诉。

  □庭审焦点

  打一巴掌是否体罚

  符江认为,她当时是出于保护女生的人身权利,克制男生的冲动情绪,才在无奈之下打了他一巴掌,但用力是适度的。当时的情况只是一种“制止”行为,而不应被定作“体罚”行为看待。

  天河区教育局则认为,学生被打一巴掌不但使他的身体受到伤害,而且会造成心理上的负面影响,这样严重的后果符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教育局有没有违法

  符江认为,应当撤消原考核结果,重新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天河区教育局则称,如果上诉人为的是原考核结果的撤消,那么错列了上诉对象。因为年度考核及评定由学校管理,教育局只充当行政指导、监督、教育的角色,教育局的行政行为并没有违法。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创新型教师什么样
· 济南规范教师行为 学生面前不能吸烟喝酒
· 济南出台新规定 师德建设有“硬杠杠”
· 从泣血救子到为400万生命奔走
· 成都一女老师穿露脐装讲课 学生要集体转班
· 尊师不需要理由吗
· 学生必须为老师的权利作出牺牲吗?
· “首席教师”需要的不仅仅是增加收入
· 扬州中学教师走上大学讲台教书
· 用拐棍点出25年教学路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