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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改革教师评聘制度
2003-09-08    记者 余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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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教育局9月6日推出新的教师评聘规定,教师们认为新政策更务实,强调了教学能力,只要能教好书就不用愁。

  厦门市教育局人事处表示,教师的天职就是教书育人,因此,本次教师评聘中的几大政策都是强调教学能力。

  ——能教书的胜过能写论文的。以前一直为教师所诟病的“论文一票否决制”现在改为“论文未达到要求,如果说课考评优等,积极参加课改,仍可参评。”这样就更看重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业绩。

  ——老资格参评也要上台讲课。以前申报高级教师,只有40岁以下的才要过上台说课这一关。现在,再老的资格也得参加说课项目考评,还得通过论文答辩。

  ——符合条件者都可申报职称,但竞争上岗。此次教师职称实行评聘分开。一方面,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相关职称。以前学校是根据职数来申报的,即学校需要几个高级教师,才能评几个。现在打破这个老框框,只要你行,你就上。另一方面,你可以被评为某级教师,但不一定被聘为某级教师。学校按需要设岗,比如,学校仅设5个高级教师岗位,而有10个高级职称教师,大家就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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