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教师中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初衷是为了激励广大教师奋发向上,从而加快教师队伍建设。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教师职称评审中也出现了一些弊端。笔者认为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仅凭一张“评审表”和若干证件、证书“定终身”。此外,一些地方还不切实际地拔高教师职称门槛,比如规定中高级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就是必须在专业核心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省级学术期刊上,或参与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著作等。这些条件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广大基层教师的实际情况,只能导致教师为了发表文章而费尽心思写文章,到处拉关系,却不能安心教学工作。于是一批“枪手”应运而生,一些报刊肆意抬高用稿筹码……这也造成一些地方中高级教师申报人数少于分配指标,一批优秀教师因“落马”而影响了工作积极性,违背了国家关于教师职称评定的初衷。
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呢?笔者认为,关键要从我国的实情出发。首先,变“一刀切”为“实情化”。当前我国教育发展很不平衡,地区、城乡之间差异很大,如果职称评定“一刀切”,有失公平;另外,不管平时的素质和表现,职称评定“纸上谈兵”,“一纸定终身”,也不公平。必须根据国情、地情决定相关政策。其次,变“惟上”为“靠下”。现行的职称评审最终审定权在省级专家组,而他们依据的仅仅是“一纸几证”。对一名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的评估,最有发言权的是他所在学校的同事、领导和学生。因此,职称评定必须“靠下”,以基层单位为主。再次,变“评审制”为“考评制”。评审制最明显的缺点是“见纸不见人”。职称评定是对一名教师全面素质的考核和评定,应当尽量减少“水分”。笔者建议实行“考评制”,即考试与评定相结合,先通过专业能力测试,而后再评审,两者结合。至于具体操作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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