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9日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湖南出台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实施方案》,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
湖南规定,各地要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对于有偿补课,湖南划出了明确的“红线”。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由所在学校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取消评优评奖资格,绩效工资定为末档。同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撤销教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开除等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今年下半年,湖南对全省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进行定期注册,将师德师风纳入了注册内容。在今年的全省中小学职称改革中,我们也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重要内容。”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建华说。此外,湖南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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