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我国通过加强以教材教法过关、学历补偿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培训工作,使中小学教师的学历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不断增强。
截至2001年底,全国小学专任教师总数为579.77万人,学历达标率(以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为起点)由1977年的47.1%上升到了96.81%,其中专科以上27.40%;初中教师总数为334.84万人,学历达标率(以师范专科或其他大专毕业为起点)由1977年的9.8%提高到了88.81%,其中本科以上16.95%;普通高中教师总数84万人,学历达标率(以师范本科或其他本科为起点)由1977年的45.9%提高到70.71%,其中研究生0.63%。教师学历水平的逐步提高,对于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水平,教育部在2001年颁发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中提出:到2005年,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新补充的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新补充的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均力争达到50%左右;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新补充的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新补充的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均力争达到80%以上;高中教师中研究生学历要达到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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