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共青团中央权益部、教育部普法办公室、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主办,中国青少年通讯社承办的2005年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竞赛初赛成绩已经揭晓。参赛者可以在本次竞赛官方网站中国青少年新闻网: http://www.weilai.org.cn/pf/ 查询成绩了。
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竞赛活动,现补充制定参赛奖励方案如下:2005年10月20日截止回卷的为本次竞赛活动的初赛。根据初赛成绩,公布有资格参加到京复赛、决赛的学生名单。复、决赛的时间暂定于2006年1月22-24日在北京进行。具体设奖条款如下:
一、初赛阶段
1、对初赛中获得较好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对组织参赛单位获80分以上学生超过30人的学校,由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竞赛办公室和中国青少年通讯社颁发“2005年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竞赛优秀组织奖”。
2、对初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设初赛一二三等奖,由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竞赛办公室和中国青少年通讯社颁发“2005年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竞赛初赛等级奖”。初赛成绩80-89分的将获得初赛三等奖;初赛成绩90-95分的将获得初赛二等奖;初赛成绩96-100分的将获得初赛一等奖。参赛取得60分以上成绩的学生,将获得中国青少年通讯社普法小记者申请资格。
二、复赛阶段
初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有资格组织学生参加复决赛。复决赛在北京进行。每个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参赛单位选拔5名优秀选手参赛。复赛以闭卷的形式进行,按参赛选手的30%进入决赛。
参加复赛没有进入决赛的单位和个人将分别获得由三家主办单位颁发的“集体三等奖”和“个人三等奖”。
三、决赛阶段决赛拟采取抽签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1、决赛中优胜的选手,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分别获得由三家主办单位颁发的集体一等奖和个人一等奖;
2、决赛中未获一等奖的选手,单位和本人分别获得由三家主办单位颁发的集体二等奖和个人二等奖。
2005年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竞赛自9月28日启动以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中国青年报》等众多权威媒体及网络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各地中小学校参与积极,社会反响热烈。全国各地寄来有效参赛试卷近二十万份。本次竞赛的目的是为全国青少年提供一个接触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机会,借以使他们在学法、守法、用法中健康成长。
参加2005年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竞赛初赛获得参加复决赛资格的个人或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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