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至2010年,我国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免除学杂费后,平均每个小学生每年可减负约140元,初中生减负约180元。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5年间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
这是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100多元的学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而言却是不小的开支。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明确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学生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农村中小学生将从这项改革中获得的实惠还不只这些。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还安排资金同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并将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据介绍,“十五”时期,中央平均每年对地方投入的危房改造资金是18亿元,2006年中央对地方投入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将达到30亿元。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建立后,我国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将有较大提高,一些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将得到根本解决,广大校长和教师可以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千千万万农村儿童将享受更优质的义务教育。
据测算,2010年当年各级财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将比2005年增加约644亿元;2006年至2010年5年间,各级财政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中央新增1254亿元,地方新增9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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