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日前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出优惠政策,加大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工作力度。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且考核合格者,财政可代为偿还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根据贵州日前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从2005年起,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工作满5年和到非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工作满7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财政代为偿还,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对到县(市、区、特区)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贵州将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这些毕业生的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移到工作所在地。工作满5年以上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迁往原籍,流动到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工作并落实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应准予落户;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由县以上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全面的免费代理服务。
据了解,贵州农村贫困面大、贫困家庭学生多,是全国最早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的省份之一。自2000年启动助学贷款以来,该省已有8万多名贫困家庭学生获得助学贷款,累计贷款2.35亿元,目前获得助学贷款的在校大学生占在校生的14.7%。贵州还出台了生源地发放助学贷款政策,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家庭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办理最高6000元的助学贷款,以帮助其解决必需的路费、学费和其他入学费用。今年,全省共有1795人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获贷金额达771.9万元,人均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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