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在高考中将不再加分。另2015年申报高考加分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4大类项目取消加分
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1月1日起,安徽省将取消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和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4个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对于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经教育部审定,我省体育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
部分加分项目获保留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我省还保留和完善了部分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及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项目均仍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20分,加分项目不变。
安徽省还规范和完善了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分项目,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 “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分值仍为5分。保留“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加分范围限定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分值仍为5分。需要提醒的是,以上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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