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全面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最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
《意见》指出,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促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增强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职业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职业学校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要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职业学校的特点、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要求,研究确定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的具体办法。
《意见》要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面向城乡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要加强对农村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要积极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和已经在城市务工的农村青年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引导和组织他们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同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考核鉴定,进一步拓宽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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