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9月4日电(记者林艳兴)新学期开学前夕,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有关部门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吉安九中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查处,校长兰伏生被撤消行政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学校也由于管理混乱、生源少等原因被撤并。
2001年9月,吉安市吉州区纪委、区教委对全区中小学秋季开学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吉安九中违规收取学生上机费和订《家长报》费等问题,并作出了处理决定,责成吉安九中立即将违规收取的上机费10770元和订《家长报》费2890元退回给学生。吉安九中不仅不及时纠正,还伪造退款凭证和帐目企图蒙混过关,群众意见纷纷。吉州区纪委、监察局和区教委为此成立联合调查组,再次进行了调查,终于揭开了吉安九中多年来乱收费的面纱。
调查发现,自1998年以来,吉安九中在不同时间段收取了补课费、私订资料费、电脑上机费和学科竞赛费等各种名目繁多的违规收费6.7万元;除电脑上机费已入学校财务帐外,其他项目的收费均未入帐,而被当事人直接私分。校长兰伏生作为学校主要领导,不仅不制止、纠正乱收费行为,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从中领取补课费、学科竞赛费和私订资料手续费共计2399.2元。
有关人士认为,单个地看,乱收费分到老师、校长手里的金额都不大,而且主要是补课费、资料费、电脑上机费等“事出有因”甚至“两厢情愿”的项目,但是教育收费牵涉面广,此事造成的危害大,丑化了教师的形象。在江西省价格监督举报中心2001年查处的2603件价格违法举报案中,教育类价格违规以626件高居榜首,已成为群众价格举报的头号对象。在江西省2001年的行风评议中,教育也因收费问题名列倒数第二。他们希望有关中小学以吉安九中事件为教训,使这个“教书育人”的行业收费走上遵章守法的道路。
日前,吉州区有关部门已经对兰伏生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消校长职务的处分,并发出通报,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引以为戒,搞好整改,公开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以杜绝乱收费。
记者发稿前了解到,吉安九中由于管理混乱、位置偏远和生源少等原因,已被撤并到了附近的樟山中学。
新闻背景:吉安九中的乱收费清单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江西省吉安市第九中学被查处的乱收费款额虽小,但名目繁多,有的竟是几角钱的“管理费”。
下面是纪检部门提供的吉安九中的乱收费清单:
——1998年下半年以来,初三年级班主任每学期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每个学生30元、40元、50元到100元不等,所收补课费由班主任统管,不入帐,直接分给补课老师、班主任和校长兰伏生。
——2001年下半年,初一、初二年级开办学习提高班,年级班主任向每个学生收补课费5元,共580元,未入帐,均已分给补课老师。
——2001年,在小学部开办语文、数学兴趣班,利用周一到周四下午第三节课对学生进行补课。上半年收补课费每个学生10元共计2830元,未入帐,分给补课老师2547元,交学校10%管理费283元,下半年收补课费每个学生20元共计5980元,未入帐,分给补课老师5382元,交学校10%的管理费598元。管理费均由各年级班主任直接交小学部教导处主任,再转交给兰伏生。
——2001年下半年,初中部举办英语、数学学科竞赛,收取竞赛费每人每科2元共计464元,未入帐,直接分掉和用于学科竞赛零星开支。小学部举办语文、数学学科竞赛,收取每人每科2元的竞赛费,其中每人每科0.40元管理费由任课老师交给教导处主任再转交兰伏生,共231.2元。
——2001年下半年,九中为初三年级学生私订学习资料,收取每个学生资料费15元共计900元,所订资料由兰伏生向私人书店联系,兰伏生直接把订资料款700余元付给书店,剩余部分和初三年级班主任私分。
——2000年以来,学校均向小学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学生收取了电脑上机费,共计49500元,支出上电脑课费30562元,结余18938元。此项收费在2002年以前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属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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