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2月10日召开的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经过多方共同努力,2003年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初步得到了有效遏制,特别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两项重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2003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派出检查组2万多个,检查了35万所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共查处违规收费8.53亿元,已清退6.39亿元;共查处乱收费案件9550多件,并对2488名有关责任者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395名校长被撤职。
由于全国上下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综合治理的合力已经形成,标本兼治的进度明显加快,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群众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效果比较认可。去年底,中纪委委托地方纪委和统计部门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在北京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对1.2万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有53.58%的人认为2003年教育乱收费问题比往年有所减少。这说明有超过半数的群众认可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果。另据统计,广东、山西、江苏、新疆、湖北、四川、陕西、宁夏、天津等省份出台了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的处罚办法或处分规定,对乱收费行为的处理有了法规依据。福建、山东、四川、新疆、辽宁等省份还普遍实行了“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管理办法,促进了学校收费的规范管理。上海、福建、贵州、重庆、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在当地行风评议中,群众满意率均达到80%以上,有的地方还达到了90%以上,北京市群众满意率也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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